第(2/3)页 陈蓉难得对八卦有所兴趣:“你觉得魏响是个怎么样的人?” “大家都把他描述成了一朵任人欺侮的小白花,但我不这么认为。” “哦?”陈蓉笑了笑? “你怎么想?” “一个三十岁的男人? 父母早逝又有幼妹,自己后天失聪,在南方窝囊了小半辈子,如今却敢-一个人上虎狼环伺的崇城争夺家产,落魄到需要一个服务生来做挡箭牌? 无知无畏到这种程度,那不是小白花? 分明就是蠢。 陈蓉笑了:“千万别让魏响听见你这番话。 ....所以魏响要么蠢,要么就是..... 祁盛念顿了顿? 断言:“装疯卖傻。我从未想过,我和你五年后的第一次见面? 会是在你的婚礼上。 嗨!你好? 我叫余未皖! 嗨!你好? 我叫付清! 我也从未想过,你已经忘记了我的名字。 那天,艳阳高照,风太大,吹起来的无数的沙粒!我的眼睛啊,总是止不住的哭泣。 陪伴我一整个青春的,我的男孩啊!已经成了别人的新朗。 时间就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,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逝。就像我,如果不是再次遇见你,我都快忘了,我已经七年没有找过新欢。 我想用华丽的词藻堆砌曾经的一切,但是我发现……这本就是我偷偷保存来的我的记忆,这是我偷走的时光。 我们的故事。 不对,是我的故事。 那时候太过年少,小学的生活太过沉默,在那个还不是人人都有手机的年代,我们整天都靠着冲破校规和逃脱束缚来度日。 上了初中,那时候的世界很小,每周买一本爱格,在上课的时候看,借给别人的时候千叮铃,万嘱咐,一定不要把书你脏了。 那个时候的世界,干净的要命。 在一个寂静的深夜,没有手机的我发着呆,无所事事正准备幻想着我的男神吴亦凡进入梦乡时。 一个声音从斜上方传来。 “喂!未皖,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好不好” “好”鬼使神差的就答应,不知道为什么,总觉的很刺激,很新鲜。 故事的开始很潦草,可能是因为,你正好需要,我正好在。 那天,我们认识,我知道了你的名字。 我在11月11日的时候跟你提过分手,理由是我想吃棒棒糖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