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我的也紧-《少侠,请留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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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喝一口,秦琅顿时反应过来了。
“老先生?”
他看了看自己肩头的团团,试探着问说书人:
“你没发现…我今天有什么不同吗?”
“不同?”
说书人一呆,然后捻着长须打量了秦琅一会儿:
“嗯…我观少侠天庭饱满,地阁方圆,的确比往常更有福相,正所谓…”
“停停停!”
这老头什么时候变算命的了…
秦琅心生古怪,直接道:
“老先生,你看看我肩膀,没发现异常吗?”
“肩…哦?”
秦琅如此一说,说书人才顿时眼睛一亮,惊讶道:
“少侠何时养了这么只白狐?望之颇为神俊,不似凡种啊…”
“她不是狐狸,是猫,你刚才一直没看到?”
“呃…可能是老身年纪大了吧,少侠提醒后老身才注意到,实在抱歉。”
“……”
说书人如此表现,秦琅已经意识到了什么,在街上又随机问了几个路人,结果证实了一个相当令人惊叹的事实。
那就是,团团的存在感,似乎天生就低的可怕!
以至于在陌生人眼里,如果不专门提醒,哪怕她就在眼前,别人也根本意识不到她的存在!
并非看不见,而是意识到不到自己能看见。
虽然就结果而言,两者似乎也没什么区别…
不过此等特性,的确不愧秦琅总是评价她很“神异”。
而更加玄奇的是,她这种低存在感的特性,貌似对女性的效果要低很多,这也是为什么苏银瓶和顾堇都没有像说书人那样,团团要是站在她们面前,至少是能第一时间意识到的。
……
当然了,即便秦琅为男性,可从小跟团团接触了十几年,也就不一样了。
咦?
不对!
秦琅现在想来,自己可能跟团团相处的不止十几年。
应该是满打满算的二十年。
只不过在自己小时候的那几年,他很可能也跟说书人一样,并没有意识到团团的存在。
嗯…
怎么说呢,幸好也就是个猫,否则总有点儿细思极恐的感觉啊…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有了团团的日子,跟以前其实也没什么区别。
毕竟团团也是不抓老鼠的,每天除了吃就是睡,要么就是跟秦琅发烧。
说她是造粪机器吧,偏偏还从未看见她撇小药丸。
别说在青牛岗了,实际上在天山秦琅也从未见过团团撇小药丸,也不知道她是藏哪去了,反正毛茸茸的小臀儿总是干干净净,这也是秦琅喜欢挼她屁股的原因之一。
闲暇之余能有个方便好挼的玩具,代价仅仅是饭桌上多一张嘴,挺好。
正巧之前秦琅晒的那么多小鱼干,现在也都不怕烂在杆子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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