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章 对簿公堂-《红楼鼎革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悔不该一时轻忽不察,竟收了诉状又收了钱,现在也只能尽力弥补。

    他也知道,柳家人看似气势汹汹,实则不过是想坐实此子不孝的罪名,倒并非是真的想要置其于死地。

    实际上,他作为巡城御史也仅可对杖罪以下案件自行审理并结案,即仅能处以杖(大棍打)、笞(小竹板打)、枷(戴木枷示众)等刑罚。

    若是徒罪以上,便要移送刑部定案。

    而这件案子难以直接依律定罪,又有双方角力,一旦转送刑部,必会惊动圣上圣裁。

    以圣上言必谈“孝”的作风,柳湘莲怕是落不了好,可他偏又和贾家等勋贵联系紧密。

    李慎忠想来想去,如果此案处置不当,等于是将难题交给圣上,将会大大不利于他今后的仕途!

    衙外喧嚷之声渐盛,他知今日前来旁听审讯之人必定众多,早加派人手引导维持治安,以免发生踩踏、盗窃等事。

    心中期盼如陆师爷所料,柳家迫于形势而息讼最好。

    如果真的冥顽不灵,他只能秉公办理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云板声响,到了时辰,李慎忠起身,从后宅走出,入大堂落座。

    大堂上,黑衣皂靴的衙役分列两侧,面容严肃,手握上黑下红的水火棍,恭敬站立。

    皂吏来报,原告、被告俱已带到,候在仪门之外。

    “升堂!”李慎忠喝道。

    须臾,原告、被告依次走进大堂。

    原告两人,一老一少站在一起,自然是柳极、柳茁两叔侄。

    被告一人,柳湘莲。

    三位柳家人见面,相互之间别说行礼,全无一点儿好脸色。

    一方漠然无视,一方怒形于色。

    李慎忠冷眼瞧着,两方人反差极大:作为被告的少年,形容英俊,举止有度,见之神清气爽。更让人意外的,神色淡然,似毫无忧虑惧意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反倒是两位原告神态慌张,彼此向对方投去询问的眼神。若非慑于公门威严,不敢私语,定会交谈一番,显得格外心神不宁。

    这也难怪,他们来时见到,衙前大街上竟是乌泱泱的人群,摩肩擦踵、泼水难入!

    柳极暗叫不妙,忙派人一打听,都说是为看理国公府伯侄打官司的。

    柳家众人不禁哗然——理国公府这就出名了?

    柳极心存侥幸,只当是逆子名头太大,是以泼皮闲汉都来凑热闹。

    这也无妨,等判决一出,外人哪里知道其中内情?

    不料,到了衙门,竟被告知此案要公开审理!

    将有数十人被允许在大堂外旁听!

    这如何可以?岂不是把柳家的颜面丢到地上踩?

    柳极不禁心慌意乱,不知如何收场。

    一时间既有对李慎忠的恨意,明明答应的好好的,怎么这会儿闹幺蛾子?太不讲规矩了。

    又埋怨柳茁不会办事,这就是你说的没问题?

    他哪里能想到后面的变故,更不知银子都跑到他侄儿腰包里了。

    这时进了大堂,他仍未镇定下来,心中天人交战。

    这官司到底要不要打下去?实在丢脸呀!

    见柳极神情不安,眼光散乱,显然正踌躇难决,李慎忠暗自好笑。

    陆师爷的法子果然不错,根本不需本官裁决,你们尽管撕扯,就在这等众目睽睽之下,颜面尽失,臊也能把你们臊死,且看你能撑到何时!

    他甚至幸灾乐祸起来。

    见三人都站着不跪,心生不喜,开口便问:“堂下何人?为何不跪?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三人中,柳湘莲和柳极都没什么反应,仍旧站着。

    柳极有捐来的官身,和贾琏一般,也是个同知,听着好听而已,每年领些银子,也不知几辈子才能把买官花的钱收回来,好处便是有了体面。

    柳湘莲因通过了武童试,名列武生,相当于文秀才,勉强算是有份功名,得以见官免跪。

    柳茁就完全是白身了,发现旁人都在看着他,这才恍然醒悟。

    这话虽对着三个人说的,实则是提醒他!

    不管心里如何想,赶紧跪了:“草民柳茁,拜见察院大人。”

    另外两人也各自报了名号。

    儒家主张“无讼”,官员审理民事案子时会尽量调解。

    李慎忠依着管惯例,先劝说道:“原告,你等与被告本是至亲,何必轻启讼端?一经官断,不论输赢,彼此为仇,悔之晚矣。

    且你所指控罪名,位列十恶,一旦败诉,便有诬告嫌疑,亦当坐罪!依本官看来,此举殊为不智。是否愿意息讼和解?”

    息讼和解?柳极早已心慌意乱至极!

    与四弟不同,他读过点儿书,寻常也附庸风雅,以文会友,到底还是要脸的。

    可如此大张旗鼓折腾一番,如果无功而返,也着实不甘心!一千两银子岂不是白花了?

    一时竟不知如何抉择。

    衙役虽多番呵斥,堂外旁观之人难免指指点点,柳极烦不胜烦。
    第(2/3)页